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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教育學院啟創·創新創業孵化計劃(“啟創計劃”)工作方案(2021年修訂稿)
  • 來源:“啟創計劃”工作辦公室
  • 發表日期:2021-12-15
  • 閱讀次數:
  • 作者:足球推荐最好的一个平台
  • 編輯:張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有關文件精神,推動教育學院一流學科建設,加強本科生創新創業教育,提升本科生科研創新能力和創業實踐能力,培養适應社會發展需要的研究型、創新型人才,經研究決定,開展啟創·創新創業孵化計劃(以下簡稱“啟創計劃”),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在項目申報及評審過程中,應注重以大學生創新與創業素養提升為導向,考查項目的創新性;注重以專業學習與創新創業實踐相結合為導向,考察項目的可執行性;注重以過程管理與結果評價相結合為導向,考察項目團隊配置的合理性;注重以拔尖人才培養、高水平項目成果培育為導向,考察項目在全校、全省及全國範圍内的競争力,評估項目與“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作品大賽、“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全國或行業重大賽事、湖北省大學生優秀科研成果評審、青年志願服務項目大賽、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等工作的關聯性。


二、項目類别及來源


(一)項目類别

“啟創計劃”項目包括科研創新與創業實踐兩個類别。各項目應充分發揮我院“本科生導師制”、“本科生班主任制”等制度優勢,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科研或創業實踐。科研創新類項目要求團隊自主完成創新性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條件準備和項目實施、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創業實踐類項目要求團隊編制商業計劃書、開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業運行、參加企業實踐、撰寫創業報告等工作。具體如下:


(二)項目來源

1.學生自主選題。

2.教師科研項目選題。鼓勵我院教師(尤其是我院“本科生導師制”、“本科生班主任制”等項目内教師)将本人研究項目與“啟創計劃”項目對接。

3.其他合理選題。


三、申報對象

1.凡學有餘力,對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具有濃厚興趣和較高綜合素質的教育學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結成團隊,參與項目申報。

2.項目申報人(即項目負責人)原則上要求為大二、大三年級本科生,已保研升學至本院的大四年級本科生也可擔任項目負責人。

3.項目團隊成員人數不得少于3人,科研創新類項目總人數不得超過7人、創業實踐類項目總人數不得超過9人。

4.“啟創計劃”鼓勵跨學科、跨年級、跨專業合作研究,鼓勵本研協作,項目團隊中非教育學院本科生成員比例不超過1/2。


四、項目要求

 

(一)申報要求

1.申報團隊應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選題設計、組織實施、撰寫過程記錄和總結報告等工作。

2.項目選題要求思路新穎、目标明确、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

3.如有抄襲或造假行為,停止後續資助、追回已發資助,并依據相關管理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4.項目開展過程中需經過中期評審和結項評審。中期評審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結項評審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


(二)導師要求

1.申報項目時項目團隊應選定指導教師,指導教師應為中級及以上職稱。

2.每個項目的指導教師至少1名、至多2名,申報時應寫明指導教師信息,項目開展期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變更指導教師。

3.鼓勵創業實踐類項目采取“校内指導導師+校外指導導師”的雙導師模式。


(三)團隊要求

1.每個“啟創計劃”項目負責人僅限1人,項目開展期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變更。

2.申報時每名學生至多以1個項目的負責人身份申報。

3.立項評審、中期評審和結項評審時,各項目應由負責人進行答辯。結項評審通過後向項目團隊下發“啟創計劃”結項證明。

4.團隊成員要有明确分工,嚴禁項目成員僅挂名而不參與項目實際運作,一經發現,結項證明中不予标注挂名學生,且該生不得參與申報此後年度“啟創計劃”項目。


(四)可持續發展要求

為推進項目持續扶持、持續孵化,促進“啟創計劃”内項目向“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作品大賽、“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全國或行業重大賽事、湖北省大學生優秀科研成果評審、青年志願服務項目大賽等賽事的成果轉化,對項目的可持續發展要求如下:

1.鼓勵團隊内傳幫帶機制運轉良好、項目持續産出能力強的項目持續申報,并酌情提升資助等級。

2.鼓勵在上一年度“啟創計劃”結項評定為“優秀”的項目持續申報,并酌情提升資助等級。

3.持續申報的項目應立足已有成果,提供條理清晰、規劃合理、可行性強的下一年度項目推進和實施方案。


五、申報名額及經費

 

(一)整體規模

為保證項目質量及執行效率,“啟創計劃”項目資助經費等級及額度如下:


注:每年度視具體情況調整,以當年度通知為準。


(二)經費執行

1.在項目經費使用與管理過程中,一經發現經費用于與項目無關的支出,将取消該項目資助經費,對于情況嚴重者,将追回已執行經費,該項目團隊成員不得參與此後“啟創計劃”項目申報。

2.立項評審通過後可執行30%項目經費,中期評審通過後可執行30%項目經費,結項評審通過後可執行剩餘40%。

3.在中期評審獲評“不合格”的項目,停止其後續資助,對于情況嚴重者,将追回已執行經費,該項目團隊成員不得參與此後“啟創計劃”項目申報。

4.在結項評審中獲評“不合格”的項目,停止其剩餘資助,對于情況嚴重者,将追回已發放資助,該項目團隊成員不得參與此後“啟創計劃”項目申報。


六、項目運行程序

1.立項申報。前一年度11月30日前,拟申報立項的團隊填寫《教育學院“啟創計劃”項目申報書》電子版,Word版與PDF版同時提交至指定郵箱,郵件名稱及附件名稱格式為“項目年度-啟創計劃項目申報表-負責人學号-負責人姓名”。

2.立項評審。前一年度12月15日前,組織該年度“啟創計劃”立項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3.立項評審結果發布。前一年度12月31日前,根據立項評審結果及年度經費安排确定各項目最終資助等級并在學院網站公布該年度立項結果。

4.中期評審。該年度6月15日前,項目團隊撰寫《教育學院“啟創計劃”中期報告書》,Word版與PDF版同時提交至指定郵箱,郵件名稱及附件名稱格式為“項目年度-啟創計劃項目中期報告書-負責人學号-負責人姓名”。

5.中期評審結果發布。該年度6月30日前,公布中期進展報告審核結果。

6.結項評審。該年度11月15日前,各項目團隊撰寫《教育學院“啟創計劃”項目結項書》,Word版與PDF版同時提交至指定郵箱,郵件名稱及附件名稱格式為“項目年度-啟創計劃項目結項書-負責人學号-負責人姓名”。

7.結項評審結果發布。該年度11月30日前,公布結項評審結果。

注:以上時間節點以當年度具體通知為準。

 

七、計劃運行及聯系人

為推進“啟創計劃”執行,特成立由教學和團學工作人員組成的“啟創計劃”工作辦公室,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擔任組長,副院長、副書記擔任副組長,輔導員及教學秘書擔任組員。

“啟創計劃”内各項目日常管理工作由教育學院“小椒魚學習發展中心”指導開展,“啟創計劃”工作辦公室具體執行。

聯系人:高曉智、張萌

聯系地址:田家炳教育大樓406、418辦公室

聯系電話:027-67865321、027-67868276

聯系郵箱:ccnuedu_innovation@163.com

 

本方案系2021年修訂版,後續如有修訂,請以最新版為準。


教育學院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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