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規範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根據《華中師範大學關于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華師黨字[2005]28号)、《關于進一步推進“三全育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若幹意見》(華師黨字[2013]28号)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學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條例。
第二條 班主任是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大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班主任工作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教書育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的基礎性工作,也是落實學校關于全員育人工作的具體要求。做好班主任工作是每一位教師應盡的義務和職責。
第二章 任職條件
第三條 班主任的任職條件:
(一)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政治鑒别力。
(二)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具有高度的責任感、事業心和奉獻精神,關心愛護學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為人師表。
(三)掌握從事班級管理工作必備的相關知識和技能,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具有開展學生教育管理所需的溝通協調和組織管理能力。
第三章 配備與管理
第四條 班主任配備堅持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标準,兼顧教師教學研究方向與本科班級專業對口的原則,從我院專任教師中選聘,擇優錄用。
第五條 班主任配備以自然班為單位,每一名班主任負責不多于兩個教學班級。
第六條 班主任的聘期為兩年以上。聘期滿後,可根據工作需要續聘。
第七條 班主任在學院分黨委的領導和學院學生工作委員會的直接指導下開展工作,是代表學院對班級實行全面管理和教育的責任人。
第四章 工作職責
第八條 開展談心談話,深入學生班級和宿舍,全面了解學生的興趣愛好、家庭情況、學習生活表現等基本情況,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态,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引導和教育,幫助學生更好地适應大學生活、學習環境。
第九條 開展學風建設,抓好專業教育,幫助學生了解專業前景、穩定專業思想、做好學業規劃,引導學生閱讀專業書籍、積極參加學術科技活動和從事課題研究。
第十條 指導學生班級、黨團支部建設,定期召開班會、黨團組織生活會,選拔、培養學生骨幹,組織學生開展先進班集體、優秀黨團支部創建工作。
第十一條 做好班級日常管理工作,配合輔導員開展評優評先、資助幫困、就業指導、心理輔導、“雙推”工作以及對違紀學生的教育處理等工作,協助輔導員積極防範、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和意外事故,保障學生安全穩定。
第十二條 指導學生開展專業實習、社會實踐、創新創業、志願服務、人文藝術和學術科技等第二課堂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促進學生素質全面提升。
第十三條 根據工作需要完成學校和學院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五章 考核與待遇
第十四條 班主任考核每學年進行一次,考核方式為院學生工作委員會考查與學生民意測評相結合,考核結果報送學工部(處)備案。每年九月,班主任需向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提交學年工作總結,院學生工作委員會組織召開有輔導員、任課教師、學生代表等參加的座談會,并組織學生對班主任進行民意測評,檢查班主任履行職責情況,對班主任工作做出客觀評價。
第十五條 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結果與班主任的年度工作考核、評優評獎、津貼發放、職稱職務評審挂鈎。同等情況下,優秀班主任可優先評選校級及以上先進個人、晉升職稱職務等。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取消其班主任任職資格。
第十六條 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每人每月發放200元工作津貼,并按照每學期30學時計算教學工作量。經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扣發班主任工作津貼。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條例由教育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我院有關文件規定與本條例不一緻時,以本條例為準。
足球推荐最好的一个平台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教育學院班主任工作量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