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級: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與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方式與方法,提升認定工作規範性、科學性與精準度,推進精準資助,請各年級根據《華中師範大學普通本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2019年修訂)做好2022-202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2019級-2022級全日制本科(含預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認定标準
參照附件1:《華中師範大學普通本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2019年修訂)執行。
三、認定程序與時間安排
(一)學生申請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應在充分了解學情的前提下,由學生自願申請,2022年9月28日前(含),學生需完成以下工作:
1.提交《華中師範大學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學生填寫《附件2:華中師範大學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以下簡稱《調查表》),并登陸華中師範大學學校門戶(http://one.ccnu.edu.cn)單點登錄“學生工作管理系統-學生資助-家庭情況-填寫調差表”欄目填寫或更新家庭經濟情況,并提交調查表掃描件或圖片;
2.提交《華中師範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學生填寫《附件3:華中師範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認定申請表》),并登陸華中師範大學學校門戶(http://one.ccnu.edu.cn)單點登錄 “學生工作管理系統-學生資助-困難生認定-困難生申請”欄目中提交認定申請,并上傳《認定申請表》及其它支持材料(如家庭成員下崗證、低保證、殘疾證、烈士證等)掃描件或圖片。
3. 2022級需要困難認定的學生,需要提交《華中師範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華中師範大學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19-21級需要困難認定的學生(含往年認定過的學生),需要提交《認定申請表》完成今年的困難等級認定和調整,其中若有學生因家庭經濟情況好轉,無需資助,則需要提交《認定申請表》在困難等級處選擇“非困難”,退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庫。
(二)年級民主評議、公示及系統審核
2022年9月30日前(含),各年級應成立以輔導員為組長,班主任、學生代表為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各自範圍内家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要合理配置,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不少于年級(或專業)總人數的10%。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成員名單要在年級範圍内以适當方式公示。
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調查表》和《認定申請表》,結合認定标準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學生日常消費行為等,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與調整工作,确定本年級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評議小組填寫推薦意見,報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時輔導員通過學工系統對初評結果進行報送。
(三)學院公示及審核
2022年10月2日前(含),學院将進一步審核年級評審結果,學院審核通過後,完成系統審核并上報學生資助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級要充分重視此項工作,嚴格按照“四級資助認定”工作機制開展認定工作,落實各級責任。學校将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庫中的認定結果分配國家助學金名額。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時應重點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及城鎮低保戶、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緻貧家庭學生,特别是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地震影響,部分學生遭遇困難,務必确保這部分特殊困難學生完成相關認定工作,納入學校資助體系。
3.堅持實事求是原則,采取量化評定、實地走訪、個别訪談、民主評議評定等多元化評定方式,不能搞簡單的劃比例、“一刀切”。
4.尊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個人權益,在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受助情況時,不能涉及學生個人及家庭隐私。
5.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要教育引導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情況。學院後續應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格複查,并不定期随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家訪等方式核實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将取消當事學生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加強教育管理。
未盡事宜,可聯系學院資助工作聯系人張萌老師,聯系電話027-67868276。
教育學院
2022年9月26日
相關鍊接:
關于做好2022-202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與調整工作的通知
http://zizhu.ccnu.edu.cn/info/1071/44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