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教育學院人才培養工作的宏觀指導與管理,推動我院的教學改革和教學建設,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我院聘請有關專家組成教育學院研究生教學指導委員會。
第二條 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是在學院領導下,對研究生教學工作進行研究、咨詢、指導、評估、服務的專家組織。
第二章 組織
第三條 教育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根據思想政治素質好、學術水平高、教學工作或實際工作經驗豐富、作風正派、身體健康等原則,由學院從本院或校外一線實踐學校的專家、教授中選聘。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
第四條 教育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教學指導委員會設秘書,處理日常事務性工作。教學指導委員會由學院領導、碩士點負責人、教學督導員組成。
第三章 任務
第五條 把握國内外教育學科專業教育的發展趨勢,研究高等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全局性重大問題,為學院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組織和開展各學科專業教學領域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受學院委托制訂專業規範、教學質量标準和基礎課程的教學基本要求、實踐教學的基本條件;規範研究生日常教學,監督與批導中青年教師的研究生教學工作;指導并審議研究生培養方案的修訂工作。
第七條 指導學院學科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訓基地建設等工作,促進研究生教學水平不斷提高。
第八條 根據國家對教育專業高層次人才培養目标與規格的相關要求,以及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的實際需要,加強研究生教學質量評估問題研究。受學院委托對各專業研究生教學質量進行監督和評估,促進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
第九條 組織開展研究生教學經驗交流,宣傳推廣優秀教學經驗與成果,為研究生教學建設和教學改革做好服務工作。讨論與修訂研究生國家獎勵學金、學業獎學金評選細則。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十條 研究生教學指導委員會根據有關方針、政策、工作任務和相關學科專業改革發展的實際情況,在學院主任委員的領導下制訂年度工作計劃,開展有關工作,并及時将有關材料、總結報告等報學院。
第十一條 研究生教學指導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全體委員工作會議,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需将學院對各專業教學的決議、要求、督導情況傳遞給每一位導師。
第十二條 各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所在系所對學院研究生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工作應給予積極的支持,學院将對研究生教學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活動經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17年12月10日
附:教育學院研究生教學指導委員會人員組成名單
主 任:雷萬鵬
副主任:申國昌
成 員:但武剛 嶽偉 王俊 羅祖兵 張莉 李先軍 唐斌 孫玉梅 戴偉芬 喻本伐
秘 書:王健 張汶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