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推動教育學一流學科的建設步伐,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華中師範大學研究生碩博連讀實施辦法》,特修訂教育學院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連續培養(以下簡稱“碩博連讀”)制度。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收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專業
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且有一屆博士畢業研究生的學科。
二、選拔對象
選拔對象為我校具備下述條件的在學二、三年級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三、選拔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無違規違紀行為;
2.課程學習優秀,專業基礎紮實,有濃厚的學術興趣,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具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潛力;
3.申請碩博連讀的碩士生應在所在一級學科或相近學科内選擇專業方向;
4.課程學習:已按培養方案要求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課程平均成績達到80分及以上,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且無重修和補考;或課程平均成績在本專業同年級碩士生中排名前30%内。
5.外語水平: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或成績在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或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标準,或本科為英語專業并通過專業英語四級,或在國(境)外留學獲得高等教育學曆,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相應語種培訓(高級班)并獲結業證書(有效期2年以内)。第一外語為其他語種的,參照英語的标準執行。
6.碩士在讀期間公開發表學校認可的CSSCI期刊 1篇或SSCI論文1篇(學生為第一作者或學生為第二作者且導師為第一作者)。
7.碩士在讀期間科研表現或成果突出,獲得國家、省部級獎項,或獲批發明專利等),經個人申請、碩士階段導師同意,招生培養單位學術分委員會對其科研表現或成果認定、審議通過,可以适當放寬選拔條件第4項和第5項條件。
8.獲得所申請碩博連讀的學科專業領域内兩位正高職稱的專家推薦。
9.定向、委托培養研究生需經定向、委托培養的原單位同意。
10.華博計劃等人才培養項目入選學生碩博連讀工作以相關文件規定或協議條款為準。
四、個人申請及選拔流程
1.學院在官網和相關年級qq群公布選拔通知。
2.個人申請:符合條件拟申請碩博連讀的碩士研究生,根據學校當年博士招生專業目錄和相關通知安排,填寫《研究生碩博連讀申請審批表》及《碩士研究生學業報告》,連同兩位專家的推薦信、相關支撐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于規定日期之前,報送所申請學科專業所在招生培養單位。
3.單位考核:學院成立招生領導小組,書記、院長任組長,分管副書記、副院長任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博導組長為成員,負責審核并上報拟錄取考生名單;同時,成立以博士生指導教師為主的考核小組(5-7人),對申請人的個人申請、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和科研能力進行考查,并對申請人是否具備攻讀博士學位的條件和能力,作出評價。招生培養單位對考核結果進行複核,并将複核通過的候選名單及其申報材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後報研究生院。
4.拟錄備案:研究生院對各單位複核通過的名單進行審核,提出拟錄取名單報主管校領導批準。
5.報名錄取:通過審核與公示的拟錄取碩博連讀研究生還須參加當年博士招生的網上報名、現場确認。具體時間及要求以當年博士生招生考試安排為準。
五、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培養
1.學校對碩博連讀研究生,實行碩博貫通培養。碩士生培養方案與博士生培養方案對接,培養目标、培養規格及各培養環節要求參照所攻讀學科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執行并有所提高。
2.碩博連讀研究生需在導師指導下,依據所攻讀學科的碩士生、博士生培養方案和自身特點,制定碩博貫通培養個人培養計劃。對未撰寫碩士學位論文的碩博連讀研究生,其培養可以省去碩士學位論文撰寫和碩士學位授予環節,不授予碩士學位,在碩士研究生課程和博士研究生課程學分修滿後,直接進入博士學位論文工作階段。
3.碩博連讀研究生正式錄取後,入學學籍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學費和獎助學金等均按博士研究生标準執行。
4.在博士階段培養過程中,本人提出放棄繼續攻博,并具備攻讀碩士學位基本條件的碩博連讀生經相關審核手續後,可按照相關管理規定轉為碩士研究生培養。
六、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學位授予
1.碩博連讀研究生按博士生培養方案和個人培養計劃修滿學分,完成博士學位論文,通過答辯和各級審核,準予博士研究生畢業,授予博士學位。
2.碩博連讀研究生若中期考核不合格,分兩種情況處理:(1)已完成一年及以上博士學習學滿一年以上,且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作碩士研究生畢業、博士研究生肄業處理;(2)對未做碩士學位論文的,可申請博士轉碩士,改做碩士學位論文,通過答辯和各級審核,準予碩士研究生畢業,授予碩士學位;
3.碩博連讀研究生若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分兩種情況處理:(1)對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作碩士研究生畢業、博士研究生結業處理;(2)對未獲得碩士學位的,若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認為已達到碩士學位論文的水平,通過各級審核,可改授予碩士學位,并準予碩士研究生畢業。
七、其他
1.招收碩博連讀研究生的指導教師原則上應有已完整培養過一屆博士生的經曆。
2.博士生指導教師招收碩博連讀研究生占其當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3.獲得碩博連讀資格的研究生,在未辦理博士入學手續之前,若違反校紀校規,或未按時完成培養方案中相關培養環節,或本人自願申請放棄,或培養單位認定不再适合繼續攻博等,經相關審核手續後,取消其碩博連讀的資格。該博士招生名額由原招生培養單位統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