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教育學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質量,真正選拔有志于從事一線教學與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素養和創新能力的中小學教師和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人員來我院攻讀新增教育博士學位,繼續實行“申請—考核”制研究生招生方式。本着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錄取原則,根據《華中師範大學“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要求,制訂我院新增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教育學院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過程中初審與複試工作,下設初審小組與若幹複試小組,初審小組統一負責審核全院考生的報考資料。複試小組由不少于5人組成,組長由相關專業教育博士生導師擔任,成員原則上由參與本次新增教育博士招生的導師擔任。
二、學習方式和錄取類别
此次招收的新增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方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錄取類别原則上為定向。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内,全脫産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适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内,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産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學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标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标準,其學曆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碩士學位;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關領域全職工作經曆。
3.招生對象:“教育領導與管理”領域招收具有相當成就和較強研究能力的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人員(非教師);“學校課程與教學”領域招收具有相當成就和較強研究能力的中小學教師。
4.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需提供個人相關科學研究成果,同時提交二名以上同行專家(與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相關的教授)的親筆推薦信。
5.具有較強的外語水平。新增教育博士申請者外語水平的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達到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5分及以上)。
四、提交材料
1.《華中師範大學2019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網報成功後通過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
2.《華中師範大學2019年“申請—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請表》;
3.碩士學位證書複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機構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須提交碩士學位證書複印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原件各一份);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證複印件;
5.碩士生課程成績單原件一份(複印件加蓋學校研究生培養管理部門公章或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6.外語水平成績證明複印件一份;
7.2名同行一流專家(教授)的親筆推薦信(手寫推薦信,需上網公示,請提供電子掃描版);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專利、公開發表的學術性論文、專著等)複印件(需上網公示,請提供關鍵部分的電子掃描版);
9.獲獎證書或其他可以證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複印件;
10.碩士學位論文全文;
11.拟攻讀教育博士學位的研究計劃(5000字左右);
12.各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請者須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如發現申請者提交虛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違紀行為的,依情節嚴重程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将給予嚴肅處理,由此造成不能錄取或其他相關後果的,由申請者本人承擔。學校将對以“申請—考核”方式錄取的學生進行跟蹤考核,對提供不實信息的申請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申請資格、參加考核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将相關行為及處理結果通知其所在單位,并與推薦人一并記入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檔案。
所有紙質材料請于2019年6月3日前(以收件時間為準)寄(送)至足球推荐最好的一个平台(郵寄封面請注明“2019年教育博士“申請—考核”材料”,考生郵寄材料後應主動與收件單位聯系,确認材料成功寄達)。逾期未收到報名材料的,視為報名無效。教育學院2019年6月4日中午12:00前在學院網站公告已收到報名材料的考生名單,請考生予以關注。
通訊地址: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52号華中師範大教育學院
收件人:研究生秘書甘安虹老師(收)
郵政編碼:430079
研究生秘書甘安虹老師方式: 辦公室電話:67868268
新增教育博士招生QQ群:640430214(備注: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
五、資格審查
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各初審與複試小組對考生提交的有關報名材料進行評估并打分(百分制),考評内容包括:外語水平成績證明材料(占20%)、博士論文研究計劃(占40%)、往屆生碩士學位論文(占20%)、代表性學術論文(占20%)等。在初審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進行成績排序,并按不低于1:3(即錄取名額:複試人數)的比例确定複試名單,複試名單将進行公示。
注:申請人必須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确性,不得僞造有關證明,一經發現作僞并核實,将取消其申請資格、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
六、綜合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知識、科研潛力、學術水平、外語能力、創新意識與能力等。
七、錄取規則
其中材料初審占30%、專業筆試和專業面試(包括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外語筆試和外語口試)成績占70%,滿分值為100分。綜合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有資格進入最後的錄取排名。
八、日程安排
教育學院2019年新增教育博士“申請—考核”制招生日程一覽表
具體事項 |
完成日期 |
備 注 |
1.制定“申請--考核”制工作細則 |
2019年5月27日 |
在教育學院單位網站和研究生院網站,對外公布 |
2.寄送申請材料 |
2019年5月28日—6月3日 |
以收到為準,考生将所有申請材料寄(送)至我單位 |
3.資格審查時間 |
2019年6月6日 |
專業組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
4.公示入圍考生名單 |
2019年6月7日 |
在教育學院單位網站公示入圍名單,請自行查詢 |
5.入圍考生報到時間 |
2019年6月8日 |
上午8:30-11:00在教育學院五樓J502室 |
6.筆試時間和地點 |
2019年6月8日 下午14:00-18:30 |
筆試科目:教育學(14:00-15:30)、教育管理學(15:45-17:15)、英語(19:00-21:00) 筆試地點:田家炳樓502教室 |
7.綜合面試時間和地點 |
2019年6月9日 上午8:30開始 |
綜合面試分組及地點,報到時見院内公告 |
8、上報拟錄取材料 |
2019年6月11日 |
我院向研究生院上報申請者的各項考核成績及拟錄取意見 |
9、審查“申請—考核”制博士生拟錄取名單 |
2019年6月13日 |
研究生院審查拟錄取博士生的所有材料,并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
10、“申請--考核”制博士生拟錄取名單公示 |
|
由學校統一公示拟錄取名單 |
九、公示錄取
各考生的最終成績由初審成績與專業筆試、面試成績構成。其中,初審成績占30%,專業筆試、面試(含外語)成績占70%。教育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根據考生最終成績分專業進行排序,并在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我院将對變動部分做出專門說明,并對變動内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最終确定拟錄取名單後,報送學校研究生院審批。
教育學院招生領導小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