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博士招生綜合考核組織機構
1. 綜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雷萬鵬
副組長:洪早清
成 員:塗豔國 申國昌 陳彬
2. 綜合考核督查工作小組名單:
曹豔麗 李靜
舉報電子信箱:528210162@qq.com 電話号碼:027-67868595
受理舉報單位和通訊地址:足球推荐最好的一个平台
3. 綜合考核辦公室:教育學院416辦公室
4. 聯系人:王健 電話号碼:027-67868268
二、教育博士招生綜合考核實施辦法
(一)确定參加綜合考核考生名單辦法
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以下簡稱兩院)聯合成立“教育領導與管理”方向資格審查工作小組,制定考生資格審查評分規則,兩院組織專家集中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評估并給出成績,按照300%左右的考生進入綜合考核的名單,并對外公示。
表1 教育博士考生資格審查(初審)評分表
評價維度 |
滿分 |
評分細則 |
實際得分 |
1.外語水平 |
10 |
英語六級、英語四級以及相關外語成績證明 |
|
2.工作業績 |
30 |
參加工作以來的工作表現情況 |
|
3.代表性學術論文 |
20 |
含:科研課題、著作或教材、科研論文、科研獎勵 |
|
4.碩士學位論文 |
10 |
論文質量評估 |
|
5.博士論文研究計劃 |
30 |
研究計劃的科學性、可行性等 |
|
合計總分 |
100分 |
注:特别優秀的考生,外語水平未達到規定要求,經個人申請、相關學院同意,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教育博士招生外語水平考試。 |
|
6月4日各學院及教師教育學院上網公示進入綜合考核的考生名單。
(二)綜合考核考查方式的實施細則
綜合考核是決定考生能否錄取的關鍵環節。考核方式包括筆試和面試等形式。
表2 綜合考核(複試)的主要内容及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 |
總分 |
考核方式 |
權重 |
1.專業基礎 |
100 |
筆試考查 |
1.教育學(50分) 2.教育管理學(50分) |
30% |
2.科研能力 |
100 |
能力評價 |
重點考查申請者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潛質、學術興趣和學術能力等。 |
30% |
3. 工作業績與綜合素養 |
100 |
面試考查 |
重點評估考生的工作業績、心理素質、表達能力、實踐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續進行博士生學習研究的條件和能力等。 |
30% |
4.外語水平 |
100 |
筆試面試 |
含閱讀、翻譯和寫作等能力測試 |
10% |
1. 考核安排
6月9日上午8:30—11:00報名。(教育學院田家炳樓J502室)
考核内容 |
考核時間 |
考核地點 |
(1)專業基礎筆試 |
筆試:6月9日下午2:30—4:00 筆試:6月9日下午4:20—5:50 |
教育學院田家炳樓J502室 |
(2)外語水平測試 |
筆試:6月9日晚上6:30—8:00 |
教育學院田家炳樓J502室 |
(3)綜合素養面試 |
6月10日上午10:00—12:00 |
教育學院田家炳樓624室 |
2. 成績計算
最終成績=初審成績(30%)+ 綜合考核成績(70%)
注:各考生的最終成績由初審成績與複試成績構成。其中,初審成績占30%,複試成績占70%。兩院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分别根據各自報考導師的考生進行最終成績排序。
3. 網上公示
2018年6月11日17:00兩院在各自學院網站公示相應考生參加綜合考核的考生各項考核成績和拟錄取意見,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兩院将對變動部分做出專門說明,并對變動内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最終确定拟錄取名單後,報送學校研究生院審批。
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
2018年6月4日